禁忌之恋(56-59)(1/41)

【禁忌之恋】(56-59)

作者:黄瓜不黄

字数:37329

第五十六章:条件

几天后。

刘思雅告知李有,杨贝贝忽然联系她,同意在离婚协议书签字了。

短短几天,杨贝贝这样突然转变的想法,一开始还让李有捉摸不透,但很快,他就想明白了其中缘由。

杨贝贝现在肚子里怀的是张林森的孩子,而她并不知道李有知道这点,所以当李有提出离婚,杨贝贝的第一反应是不想离。

至于为什么不想离婚,或许是对李有还有感,或许是不想正视自己的出轨与背叛。

杨贝贝认为,只要自己不离婚,那么她就不是过错方,就没有对不起李有,又或许潜意识里,杨贝贝认为能提离婚的只有她。

当李有向她提出离婚,态度还如此的决绝,她隐约感到,李有或许知道孩子不是他的了。这就彻底扯下杨贝贝那仅剩的遮羞布,让她无法再自欺欺,也无法再欺骗李有。

而张林森自然是希望杨贝贝和李有离婚,一直对孩子有执念的他,只有杨贝贝与李有离婚,他才能名正言顺,成为杨贝贝肚子里孩子的父亲。

从而让这个孩子出生后能姓“张”,否则在法律的层面上这个孩子只能是姓“李”或者是“杨”

张林森梦寐以求的孩子,好不容易在杨贝贝的肚子里播种结实,他自然不想看到这个结局,所以杨贝贝这次同意离婚的决定,张林森多半从中下了很大功夫。

想到这儿,李有倒觉得这是自己与母亲“陈漫”,摆脱张林森的一个好机会,于是他让刘思雅转告杨贝贝,想离婚可以,但是必须要打掉肚子里的孩子,否则这个婚就先不离了。

果然,刘思雅刚把这个消息转达给杨贝贝,张林森那边立马坐不住了,居然主动联系起李有。

“这老东西还有脸打电话过来。”李有心中暗骂了一句,随后无视了他的电话,而让下一秒刘思雅的手机就响了起来,不用想,自然是张林森打来的。

张林森没有拐弯抹角,上来直截了当的问刘思雅,李有那边要什么条件,他才同意和杨贝贝现在离婚。

按照李有的吩咐,刘思雅转达了李有的条件——第一条:以最快速度和陈漫离婚。

第二条:名下房产、车子、现金全部归陈漫。

第三条:陈漫在张林森建筑公司的份,张林森以市场价全部回购。

为了孩子

本章未完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。

地址发布邮箱:dybzba@gmail.com 发送任意邮件即可!